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督导济源市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进展情况

14.06.2017  00:21

 

      6月9日上午,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省财政厅环资处负责人等一行6人到济源市,就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济源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克井、玉川管委会负责人及示范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督导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一期工程的二、四、五标段项目进展情况,详细了解工程的管理、工程实施、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厅地质环境处主要负责人对该项目施工管理与资金运作等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在加快项目进度的同时,既要保证施工质量,又要注重安全,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加强后续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针对沉陷区内开展的项目建设,时刻加强监测,确保发现隐患及早排除;四是加强项目区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完善的污水管网系统,避免对河道、地下水造成污染。希望济源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工程进展,使北部矿区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使矿山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在随召开的汇报会上,督查组指出,济源市矿产资源富集,但历史遗留问题多,治理任务艰巨,工期时间紧迫。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将各阶段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相关单位,落实到人,限期解决;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落实工作,按照工作台账,抓好人员、责任、节点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跟踪问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成;三是要做好项目绩效考评,按照“花钱要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有效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示范工程要起到示范工程的带头作用,工程质量问题要重视起来;四是在做好示范项目总结工作的同时,制定出改进措施的调整方案,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五是定期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拨付到位。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在听取了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后,作出承诺,要积极协调,多加沟通,抓进度,尽一切可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对下一步项目实施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