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至3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组在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刘昌亚的带领下,先后到许昌市许昌县、禹州市针对教师待遇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许昌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宋平陪同。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县(市)政府领导对教师待遇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然后每县(市)抽取10所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教学点、村小)召开校长座谈会,详细了解当地现行的教师工资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政策执行是否到位;当地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存在挪用、拖欠和克扣教师工资等情况。
(许昌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