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督察视频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永城市公安局督察视频系统采购项目的
招标公告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城市公安局委托,就永城市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各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4]056号
二、招标项目:永城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建设,包括视频督察督察、语音督察、警务评议、卫星定位、可视化调度、综合应用6大子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含500万);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4、投标系统(视频督察系统、语音督察系统、警务评议系统、可视化督察调度系统、综合应用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原件并与河南省公安厅软件保持一致;5、投标人所投警务评议系统产品需具有省级或省辖市用户成功案例;6、本项目中的语音督察子系统是公安部在我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在原系统上对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公安部及公安厅的要求,所投设备需与原系统充分兼容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互联互通测试报告;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防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制造商授权原件、警务评议系统合同原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对语音督察子系统进行兼容性测试。
五、招标文件发售及接受信息:
1、售标书时间: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23日下午。
2、售标书地点: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城市财政局一楼)。
3、标书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9日上午9:00时
5、开标时间: 2014年7月29日上午9:30时
6、开标地点:永城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六、联系事项:联系人: 公安局:卢先生 13569380297
采购中心: 祝女士 薛先生 电 话:(0370—5110937)
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