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向三门峡等10个省辖市反馈督察情况

26.02.2019  08:20

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向三门峡等10个省辖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河南省委省政府9个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

2019年2月21日至24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三门峡、焦作、洛阳、济源、鹤壁、新乡、南阳、信阳、安阳、濮阳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通报了相关督察意见。

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督察认为,三门峡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不够,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不到位,矿山治理工作进度慢,控煤工作进度不快,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全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盲目乐观或畏难情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存在短板;控煤工作进度不快,危险废物处置进度慢、欠账多;部分环保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等方面。督察要求,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扎实开展“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专项整治”“黄河湿地生态环境恢复专项整治”“硅砂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等工作。

焦作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治理攻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成效逐步显现。督察指出,焦作市由于产业结构、工业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等原因,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承载力,全市环境形势严峻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存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结构性污染的治本之策尚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环境空气质量位次落后、部分河流断面水质较差等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保投入不足、环保保障能力比较薄弱等问题。督察要求,焦作市委市政府要下狠心,动真劲,用硬功,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坚持源头防治;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加大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力度,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洛阳市委市政府坚持政治生态建设和自然生态建设相结合,用高水平的生态建设推动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以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国土绿化、生态修复,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督察认为,洛阳市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区和部门统筹推进不力、协同配合不够、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环境监管执法偏松偏软、一些地方和领域整改工作存在差距、污染防治攻坚还需持续发力等问题。督察要求,洛阳市委市政府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加快黑臭水体整治,推进河流综合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抓好固体废物监管,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济源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治理攻坚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成效逐步显现。督察认为,济源市由于产业结构、工业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管理方式还不够精细等原因,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承载力,全市环境形势严峻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问题有: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履职尽责有所懈怠;“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待加强;个别重点污染防治工程推进不力;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比重偏高问题比较突出;矿山生态保护及治理修复亟待加强;交通扬尘、机动车污染问题急需解决;水环境治理需进一步加强;养殖业监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社会各界对养殖污染意见较大等。督察要求,济源市要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改变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高耗能高排放的发展模式,坚决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鹤壁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督察认为,鹤壁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动性不够强;垃圾围城、黑臭水体、矿山治理问题还没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一些职能部门还存在重发展、轻生态环保思想,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部分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矿山治理工作形势严峻;污染企业“上山下乡”趋势明显,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环境压力依然巨大。督察要求,鹤壁市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新乡市委市政府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污染治理工作由治标为主向治本为主转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督察认为,新乡市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和交办案件整改工作有差距;一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措施重安排、轻落实,缺乏监督考核,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乡镇村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部分区域领域环境问题突出,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污染问题长期存在;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有差距、“三大结构”调整缓慢等问题。督察要求,新乡市委市政府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推进河流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任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南阳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工作成效逐步显现。督察认为,当前南阳市长期积累的一些环境问题仍很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有待提升,环保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防治的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在落实上仍有差距;部分干部作风有待提高,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还有差距,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力度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深入推进。督察要求,南阳市委市政府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动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同时,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等,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努力改善南阳市生态环境质量。

信阳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巩固提升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生态优势,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督察指出,信阳市仍存在对环境形势盲目乐观;环保压力向县、乡级党政班子和有关部门传导不到位,执行力层层减弱;责任落实不扎实、日常监管力度不够,环境执法“宽、松、软”;少数市、县职能部门监管缺失、违规审批;问题整改推进不够有力,基层政府未能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企业逃避整改、不配合整改时有发生等问题,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督察要求,信阳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清醒认识空气质量下滑、河流水质下降的严峻形势,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安阳市委市政府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抓重点、建机制、补短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督察认为,由于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保护环境的思想认识和组织能力仍需提高,问题整改工作有待加强;落实政策和上级要求有偏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道路和建筑扬尘污染依然存在,重型卡车污染问题突出等。督察要求,安阳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依据,抓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破解污染围城难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正视安阳在全省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和部分河流水质亟待提高的严峻形势,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

濮阳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深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逐步显现。督察指出,濮阳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环境管理水平不高,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承载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绿色发展观树立不牢,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等倾向;一些部门和县(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和县、乡政府抓环保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逐级衰减;一些部门对环境污染问题缺乏因症施策、精准发力的措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督察要求,濮阳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努力改善濮阳市生态环境质量。

按照部署,各督察组要求各相关省辖市,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反馈期间,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各相关市委市政府处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宁,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高体健、谢玉安分别担任督察组组长、参加督察反馈会并向相关地市通报了反馈意见。

(记者王小萍陈学桦田宜龙张海涛郭戈李虎成孟向东胡巨成任国战王映成利军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郑伟伟李新安王风娇王永乐王娟张龙飞)

【责任编辑:张怡 】 【内容审核:李敏雪 】 【总编辑:甄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