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肃查办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 交办的群众举报环保问题

02.08.2016  18:05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开展督察工作以来,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环保问题并分批转交我省。我省高度重视,全省各地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截至7月30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保问题已办结310件。

  从群众举报问题的领域来看,主要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生态、辐射、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等方面,有的举报件涉及多方面问题。其中,大气污染问题是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71%;其次是水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35%;然后是噪声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16%;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8%;生态破坏问题相关举报件占举报件总数的2%;电磁辐射问题相关举报件占举报件总数的2%;饮用水源保护问题相关举报件占举报件总数的1%;重金属污染问题相关举报件占举报件总数的1%。

  从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行业来看,工业企业污染问题是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53%;其次是生活垃圾、餐饮油烟、建筑扬尘等社会生活中的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11%;再次是畜禽养殖等涉农行业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9%;还有其他方面一些问题。这些已引起我省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我省明确要求,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脱,勇于面对、主动认领,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绝不姑息迁就;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严肃问责追责,真正把工作上的差距补上去,把硬骨头啃下来,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扎实推进美丽河南建设。

  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保问题的查处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保问题查办工作的通知》,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保问题交办查办要求》等文件,从依法依规、严格查办、信息公开、按时上报、责任追究、规范材料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办和上报工作。同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后,不分昼夜,迅速安排,第一时间转交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为举报问题的查办落实工作赢得时间、争取主动。7月26日,省政府又专门召开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督查督办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群众举报问题查办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督办查办工作。

  截至7月30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保问题已办结310件。其中,对87家企业责令立即改正,52家限期整改,75家停产整改,立案处罚43家,查封扣押71家,党纪处分95人,政纪处分121人,约谈41人,诫勉谈话154人,通报批评等处理38人。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排放废水、废气、重金属及非法处置危废的行为立案侦查9起,依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拘留18人。(记者 赵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