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平顶山市“三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15.11.2017  02:07

 

      11月7日至10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巡视员国建业一行,在省不动产登记局、省国土资源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平顶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移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全域督察整改等“三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组一行注重实效,调阅了大量的相关工作资料,审核了相关卷宗,并对一些情况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掌握了平顶山市落实“三项任务”的基本情况。

      11月10日上午,平顶山市召开“三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会,平顶山市副市长李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县(市、区)长、副主任,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代表市政府汇报了平顶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移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全域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国建业对平顶山市“三项任务”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对平顶山市政府高度重视、勇于直面问题的态度表示赞赏,指出了平顶山市存在的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工作滞后、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对全域督察问题整改推动不力等具体问题,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建业强调,一是按时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源移交。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在11月底前全部移交到位,对无故不移交,未按期完成任务,严重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的地区,将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的要求处理,纳入2018年重点督察。同时,将视情况建议省政府开展约谈问责。二是切实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要求,切实负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机制,真正落实对于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及时整改纠正发现的问题。对此次督察发现的,要尽快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并预防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不按照要求落实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5号令等规定,严厉查处、重典问责、绝不姑息。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督察问题整改。对因堆放压占、平整场地形成的不实耕地,2017年12月31日前要复耕到位50%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复耕到位。对于空闲土地,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每年盘活总量的15%,力争“十三五”期间整改到位。对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和欠缴的土地出让金,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李毛代表平顶山市政府进行表态发言。李毛表示,这次会议既是一次专项督导会,更是一次济南督察局的现场办公会、政策宣讲会和答疑解惑会,对我们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县里要加强与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衔接配合,市里要加强与国土资源部、济南督察局、省国土资源厅的协调沟通,多请教政策,多请示工作。我们将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对照整改标准迅速进行一次自查,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按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三项工作任务。对按时间进度完不成的县(市、区),市政府必要时将纳入全市“懒政怠政”专项治理范围,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