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15.03.2017  15:34

 

睢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

办法

 

为切实增强睢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保障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工作按时按量的完成,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总则
  2. 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3.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
  4.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5. 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标准进行建设;
  6. 本制度依据《 河南 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通知》豫财贸【2014】99号等相关文件制定。
  7. 本制度适应于参与睢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企业。(承办企业是指需经睢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
  8. 睢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项制度的主管单位,由其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9. 项目管理内容
  10. 为了保证睢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开展的进度和实施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方向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11. 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各个时间段的进展

程度和项目完成的时间点进行管理。睢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严格要求承办企业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建设,查看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果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或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总体进度不足40%的承办企业,及时下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取消承办资格。

运行管理是指为规范项目承办企业的正常运营而进行的

管理。睢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到承办企业以及项目建设地查看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行情况,如发现有问题,责令承办企业及时整改,否则取消其承办资格。

(三)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对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而进行的管理。睢

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的要求,组织县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对承办企业承办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于项目建设达到要求的,如期下拨财政资金;如未达到要求,则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承办资格。

睢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承办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严格规范睢县电子商务 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参与示范项目的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售 农副产品 出现质量安全和过期商品等问题以及发生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要求及时上报生产经营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项目管理原则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高效、节约、务实的管理原则。

(一)高效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项目建设质量以及建设进度,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节约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节约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改造。

      (三)务实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睢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睢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