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公布10起恶意欠薪典型案件 看看都有谁
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明明是有能力付工钱,却以各种手段逃避,对这样的老赖怎么办?省高院刑三庭庭长付保玉介绍,仅去年,全省法院一审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40件41人。
为了有效震慑这些老赖,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昨天,省高院公布了10起典型的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其中7起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被拖欠者多为农民工。
判得最重的
恶意欠薪26.9万元,判2年半罚5万元
●案情 赵文昌24岁,共欠10余名工人工资26.9万元。
2013年6月2日,工人小何和2名伙伴从浙江台州来到民权县给赵文昌干活,开塔吊,约定两个月结一次账,可4个月的活干完了,赵文昌却拖着不给工钱,民权县劳动局出面调解,他也没给钱。10月3日下午,小何爬上了塔吊寻短见,被民警劝下来,赵文昌被叫来后,答应给钱,最后也不了了之。
●一审查明 商丘民权县法院查明,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被告人赵文昌在民权县北关镇王公庄村承包王公庄文化艺术社区的建筑工程期间,拒不支付何某某等10余名工人的工资26.9万余元。经民权县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支付工人工资,造成恶劣影响。
●一审判决 法院去年7月9日作出刑事判决,认为被告人赵文昌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赵文昌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欠款最少的
欠5万元躲着不给,罚3万元
●一审查明 泌阳县法院查明,2012年10月,窦万满在泌阳县万安电子厂任负责人期间,拖欠曹某某等工人工资5万余元。后窦万满携其妻外出打工逃匿,拒不支付工资。2013年4月,泌阳县人社部门限其在7日内支付工资,窦万满逾期仍拒不支付,致使工人集体上访。2013年10月,在公安机关立案后,窦万满支付工人工资55261元。
●一审判决 法院于2014年3月7日作出刑事判决,认为窦万满以逃匿的方法拒不支付工人5万余元工资,造成工人集体上访,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未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被告人在公诉前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判处被告人窦万满罚金3万元。
编辑:赵静 联系记者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