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看守所俩犯人因一个馒头引发争斗致1人死

08.01.2015  12:17

□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贾吉振 王冰

东方今报南阳讯 看守所内,只因一个馒头,竟引发两人争斗,最终酿成悲剧。昨日,桐柏县法院审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郭某和张某分别因涉嫌诈骗犯罪、故意伤害犯罪被羁押于看守所内,与他们同监室的还有秦某和池某等人,秦、池二人素有积怨。其间,郭某告诉秦某,张某对池某比较关照,曾给过池某一个馒头,秦某听后比较反感,找到张某,埋怨其给池某馒头。

2014年7月28日上午11时30分,张某在监室内,对谁把他给池某馒头告诉秦某一事指桑骂槐,继而引发郭某与其争吵,两次厮打后,张某突发心脏病猝死。

桐柏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判决宣告以前其还有犯诈骗罪没有判决,应当对其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