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工业园区办公室涧河两岸及S249省道亮化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门峡市湖滨工业园区办公室涧河两岸及S249省道亮化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办公室的委托,现对三门峡市湖滨工业园区办公室涧河两岸及S249省道亮化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LHSSG2014-048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概况
3.1.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工业园区办公室涧河两岸及S249省道亮化配电工程施工
3.1.2建设规模:涧河两岸路灯照明用电工程,用电容量为820kVA,要求单电源供电。
3.1.3建设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工业园区
3.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1.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或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类电力许可证的企业;
4.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承装类资质提供电力施工工长证书);
4.4.2011年以来两项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5.1报名时出示以下各项资料原件(同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复印件3套成册,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除授权委托书和资格审查表外其它原件退回,3套复印件留存。
5.2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
5.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系本单位员工证明和被授权人本人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建造师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承装类资质提供电力施工工长证书)、无在建项目证明、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5省外进豫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具体备案手续请查阅“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5.6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企业所在地(外省企业为省级)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5.7本地投标企业需持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违法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湖滨区检察院518室)。
5.8资格审查表原件。
注:资格审查表留存原件。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4年7月29日-2014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3、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地点领取,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3000元,中标人不退还,未中标人交回图纸后全额退还。
7、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到招标代理公司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hubin.smx.gov.cn)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人(电话):郑先生(0398-2958508)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办公室
地 址:三门峡市湖滨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电话):潘先生 0398-29225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联 系 人(电话):张先生(1803998736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业园区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