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发布“双节”廉政提醒

29.08.2015  10:22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省纪委8月28日发出通知重申禁令,要求党员干部“守规矩、守纪律”,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

  省纪委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 惠婷 通讯员 翟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