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召开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11.03.2015  17:34
       

3月10日,省粮食局党组在郑州召开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前,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做好2015年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了《河南省粮食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任务清单。省局党组班子成员、18个省辖市粮食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10个直管县(市)粮食局纪委书记、省局直属3所院校纪委书记、省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启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于前锋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回顾总结了去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对全省粮食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赵启林局长站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度,着眼粮食改革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我省粮食流通工作实际,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赵局长在讲话中,从五个方面对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全面安排部署: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党组织要以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为契机,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贯彻省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粮食流通发展和深化改革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既挂帅又出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担责的精神抓班子、带队伍、筑防线。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尽责,指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查办案件,做执纪办案工作的坚强后盾。二是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特别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刻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高度概括的6条经验体会,坚定理论自信,提高政治素养,提供思想武装。要坚持“法治”导向,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学习党规党纪与学习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坚持巩固深化拓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重点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待遇、职务消费、秘书配备和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等规定制度的落实,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和“节粮减损”行动,建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四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聚焦突出问题,明确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粮食收购、政策性粮食销售、地方储备粮管理和违规套利、坑害农民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涉粮案件;严肃查处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批、选人用人调人、涉粮资金使用等背后的腐败问题,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和规范运行。认真落实省局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注重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公开审批流程,防止权力滥用,认真开展“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执行情况专项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打白条”、“压级压价”等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加强对“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主食产业化、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等中央与地方投资项目,粮食行政审批、地方储备粮管理、军粮采购供应、粮食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促进权力正确行使和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