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认真贯彻全省脱贫攻坚第四次会议精神

17.07.2017  23:00
7月11日,省民政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第四次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 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认清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兜底责任。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民政方面的问题,系统全面对标,建立台账,完善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省保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与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等6个政策性文件,以政策的刚性约束推动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是把握精准原则。 坚持精准甄别、精准衔接,在户保、人保认定上强化精准,在解决兜底救助政策上强化精准,在整改措施上强化精准。指导各地加快做好贫困户家庭需要低保兜底人员认定工作,持续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的精准识别和资金发放工作。 四是做好驻村帮扶。 继续做好包村联县帮扶工作,认真抓好濮阳县和商丘市虞城县吴洪口村、柘城县双庙村帮扶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 认真开展精准兜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做好贫困户家庭需要低保兜底人员的兜底帮扶、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资金发放工作,跟踪问效,确定各项救助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六是认真梳理总结。 对之前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和共性问题要全面梳理,认真整改,做到有问题台账、有整改措施,经得起检验。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