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开展“大学习”活动
3月中旬以来,省民委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组织开展“大学习”活动,省民委党组书记贾瑞琴及其他党组成员和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一起参加测试。各省辖市、直管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参加“大学习”活动,把“大学习”活动普及到最基层的党员干部。
一是精心安排、精细准备。 委党组书记、主任贾瑞琴同志亲自安排部署,指导机关党委组织编排学习资料,内容涵盖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部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重要文件、重要讲话,以及意识形态工作等,对其中包含的重大观点、重大论断、重大部署进行了摘编,同时汇集了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内容丰富,政治性、学习性、指导性强。并将《“大学习”参考资料》发至省民委各党支部和各省辖市、直管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党员干部人手一份,分层次进行组织学习。
二是以上率下、示范引领。 3月23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委党组成员、机关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用一下午时间,深入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并对《“大学习”参考资料》内容逐项进行了认真学习,做到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3月30日,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贾瑞琴主任对新修改的宪法逐条解读,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
三是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省民委各级党组织把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大学习”活动全过程,制定了大学习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十九大、奋进新时代”党的理论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活动和公务员网络培训。以支部为单位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经常性学习,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突出抓学习的经常性,分类施策、分层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民族宗教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把“大学习”活动覆盖到最基层。
四是持续深入、求实求效。 党员干部把这次“大学习”活动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在积极参加支部学习的基础上,依据自身情况,安排好时间精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踏踏实实进行学习。3月30日,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对“大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党组书记贾瑞琴及其他党组成员和委机关党员干部一起参加测试。各省辖市、直管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也于3月底前都进行了测试,并将学习情况报送到省民委。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的自觉性,并把学习效果应用到工作实践中,转化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