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会

08.08.2017  16:26

8月4日,省民委召开综治和平安建设总结表彰会,学习贯彻全省平安建设表彰会议精神,对省民委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创建2017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省民委主任贾瑞琴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副主任黄旭东、杨三忠、副巡视员赵建国出席会议,副主任郭瑞疆主持会议。机关各处室、省宗教团体及委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贾瑞琴指出,省委、省政府于7月6日召开全省平安建设表彰会议,对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我委被评为先进单位,也是我委继荣获2013、2014、2015年度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后,再次获得优异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省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的结果,同时也凝聚着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

2016年,委党组高度重视综治和平安建设创建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档案资料、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抓好顶层设计、强力推动落实,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团结协作、倾力投入,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集中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平安建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展示了省民委的良好形象和水平。

关于做好2017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贾瑞琴要求, 一是各项业务工作与平安建设工作要齐头并进。 中央、省委多次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能否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是衡量我们民族宗教部门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要始终坚持业务工作和平安建设两手抓、事业发展和大局稳定两促进,将平安建设工作始终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中。 二是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要常抓不懈。 要持续健全落实与有关部门建立的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要扎实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月排查上报制度,在重大活动、节庆前后,要落实日排查上报制度。要密切关注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和宗教活动安全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问题及时处理、矛盾有效化解。 三是平安建设日常工作要规范有序。 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各处室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把平安建设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在工作中,要注意收集资料、留存文件,保留好工作痕迹,保证每年平安建设检查时文件资料齐全。 四是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要有声有色。 要持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