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21.04.2016  09:11

4月20日,省民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安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委属单位处级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贾瑞琴作动员讲话并上辅导党课。省民委副主任黄旭东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在省民委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贾瑞琴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体党员干部提升素质的的重要载体,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省民委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谢伏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贾瑞琴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目的在干,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知行合一,不折不扣地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一要紧扣目标“”。 围绕“四个进一步”的目标,聚焦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原原本本读,围绕专题学,创新方式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对照标准“”。 要把学习教育的出发点、落脚点放在做合格党员上。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新标准,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提出做合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争创合格党员活动、开展“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活动、开展“践行先锋标准,岗位建功立业”活动,开展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居民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领和激励党员保持先进性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准树起来、严起来。 三要针对问题“”。 要结合省委巡视和审计工作,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主动认领责任,建立整改台帐,即知即改、边学边改,把“”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 四要统筹兼顾“”。 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全省“五查五促”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抓好参加全国文艺会演和承办全国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两大活动,筹备召开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省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做好立法修订、佛道教活动场所挂牌、天主教民主办教、2016年朝觐工作和推动涉疆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新成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实现新突破。

      贾瑞琴强调,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领导带头示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自觉学在前、做在前。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尽好责、抓到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对那些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要批评教育、实行问责。突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单位和支部的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破难题、补短板,激活基层、激发动力、增强组织力,促使党支部履行好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做合格党支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省民委门户网站、信息报道、宣传板报等各类媒介,加强舆论引导,满足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加强督导考核。机关党委每月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适时采取答题或抽查等形式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半年对参学次数较少、学习情况不理想的党员进行约谈,年终将学习教育情况作为考核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