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办法新闻发布会

19.07.2016  19:35

        6月2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组织召开《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通报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国,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生云分别就《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贾硕主持。

马局长指出,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大部署,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同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同志,副省长王艳玲同志多次批示指示,安排部署推进,省政府常务会议4次研究相关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工商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在宽进上着力,在严管上使劲,在服务上优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亮点。

      马局长重点向与会媒体介绍了《暂行办法》的起草背景,并对其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了详细说明。马局长强调,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的前身,是2014年3月起投入使用的“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着眼于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工作,省工商局举全局之力开发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并作为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优服”三位一体共同推进的“总抓手”和“牛鼻子”。此项工作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和支持,河南省被列为“全国一张网”建设9个试点省市之一。6月1日,省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工商局代省政府起草的《暂行办法》,是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文件,也是2016年全国在这个方面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对促进我省实现从“部门监管”到“联合监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构建我省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奠定了政策基础。

        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好《暂行办法》,马局长要求全省工商部门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责任,加强工商内部企业信息归集。三是建立机制,落实各部门信息归集责任。四是强化职责,认真履行 “双告知”工作。五是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六是加强监管,完善协同监管与信用惩戒机制。

        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大河报、大公报、东方今报、大河网等媒体,分别就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的功能作用、运行时间、信息归集内容、信息归集方式、信息交换通道等情况进行了提问。中央驻豫、省内、郑州市属等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手机客户端约40余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1.新闻发布会现场

2.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通报《暂行办法》有关情况

3.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国答记者问

4.省工商局党组成员、雷生云答记者问

5.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贾硕主持新闻发布会

6.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大河报、大公报、东方今报、大河网等媒体记者现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