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答复

20.11.2015  11:54

王志昂委员:

您提出的“尽快完善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与省公安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指出的,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都作了重要批示。作为人口大省,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认真落实省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签订的《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协议》,深入实施《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6年)》(豫政办〔2013〕1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28号),各项建设任务进展顺利。

一、扎实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河南省口岸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于去年8月18日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项目建设规模12.4万平方米、投资估算6.3亿元,去年12月31日在郑州航空港区正式开工。建设规模5.2万平方米、总投资2.6亿元的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技术中心即将交付使用。落实2014年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资金1.01亿元,用于实施省、市两级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和仪器设备更新配备。

二、积极推进信息化监管。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列为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化工程建设省级试点,并作为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项目之一,纳入省政府“政务云”建设计划。投资999万元先行建设的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中心迁建和“12331”信息平台项目,已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意。全省餐饮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提升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统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执法装备配备、技术力量支撑、社会监督体系等方面的项目设计和实施工作。累计投资1.22亿元,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配备各类执法装备7925台套。

四、加强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培训。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到位情况,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经费投入,印制出台2015年度培训计划,全力组织实施,提高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面向社会遴选培训机构,建立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基地,成立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基地工作委员会和培训工作协调小组,打造集研究、实践、培养、训练、操作为一体,功能齐全的综合培训基地,适应省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需求。三是建立“四品一械”企业安全保障体系试点和培训工作,在“四品一械”企业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在同类企业中进行大规模推广培训,实现“四品一械”各类企业均配备安全员、安全师。

近几年,我省围绕食品安全作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使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正如您所指出的,受监管体制改革影响,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根据您的提案建议,我们高度重视,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化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28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8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出台了“三定”方案,新的机构组建正在有序推进中,其中18个省辖市中,新任命了16个地市局长,加强了市局班子建设;部分地市承接了工商、质检部门划转的人员和职责;市县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新机构、新人员按照新的机制正在有序运转,确保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一是省食安办、省检察院、省高法、省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开展了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专项行动,食品市场整治“夏日行动”,儿童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村食品市场 “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二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全省执法办案“一张网”、“一盘棋”工作格局,持续加强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确保违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到位。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办案制度、严守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不违规办案、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依法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公安部门高度重视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据去年统计,全国已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5个地、市,383个区、县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部门,包括我省在内的一些省、市尚未成立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门机构。我省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由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治安行动支队负责,目前省厅暂未成立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门机构。2014年,省厅政治部再次起草了《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设立治安管理总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的请示》,并上报省编办等相关部门,暂未批复。我省18个省辖市公安局,只有漯河、焦作、商丘市编办批复了成立专门机构,其他地市均尚未成立。县级公安机关,只有漯河市临颍县、安阳市林州市、兰考县编办批复成立专门机构,其他县均尚未成立。

三、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机构改革前,全省各市县均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但主要的检测职能偏重药品类,但也承担着食品检验检测任务。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根据全省食品产业布局和现有基础,统筹推进省、市、县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重点推动河南省口岸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完成省辖市食品检验机构改造建设任务,争取2015年年底在全省重点食品产业集群基本实现省级以上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加强县、乡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支持市场检验监测站建设。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管,推动结果互认共享。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机构为刑事执法服务的效能。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推动食品安全快检、溯源和控制技术以及预警系统研发和推广应用。

四、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今年4月初,我们已会同编制部门赴有关先进省、市进行了调研学习,准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派出机构建设实施意见》,县级监管机构在人口多、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设立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人口较少、监管任务较轻的乡镇按区域设置。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乡镇长任主任。配备充实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5-7名,明确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能。每个派出机构所联系的村、社区均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信息员,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

五、加强投诉举报建设。我局正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加强12331网络建设,开展投诉举报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畅通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还将进一步升级完善投诉举报系统,提升信息整合力度和公共服务功能,实现全省食品安全相关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严格遵守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程序,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提升投诉举报工作质量,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推进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全省、联网全国的投诉举报平台。

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治理重点,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省性的重点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地开展区域性、针对性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行动,不断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针对性。以农村食品市场、集会聚餐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协调农畜产品安全“清源行动”专项整治。加快建设并有效对接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电子追溯体系,逐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加快建立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管模式,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式风险防控体系。

七、会同省编办等部门加强督导。根据要求,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督促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尽快到位,建成省、市、县、乡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督促各地加大监管保障力度,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监管装备水平,健全技术支撑体系,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快职能转变,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不脱节、不断档,守住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