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 乡镇设受理窗口

13.09.2014  11:41

  9月12日,记者从省政协“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提案协商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已要求各省辖市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并推荐两个省辖市和两个县作为民政部的试点单位。

  人有旦夕祸福,即使参加社会保险,但还会有一些群众因为突发事件或事故致使生活陷入困境乃至面临生存或心理危机。为此,国务院今年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要求民政部门开展“救急难”工作综合试点。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表示,针对“救急难”试点工作,我省制订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救助的范围、标准、程序、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要求每个省辖市选一个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作为工作试点,并推荐信阳市、鹤壁市和长垣县、兰考县拟作为部级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

  据悉,“救急难”是社会救助的一种,主要目的是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急难问题。按照要求,乡镇、街道将设立受理申请窗口,除经济救助外,还将提供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等专业化、关爱型服务。

  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出席协商座谈会。(记者 刘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