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品牌消费集聚区的认定工作

16.10.2014  12:18

我省开展品牌消费集聚区的认定工作

 

  省商务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品牌消费集聚区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办法》。从今年起,在全省开展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工作,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消费集聚区中优选认定100家品牌消费集聚区,年经营规模达到1000亿元。经过3—5年的努力,形成以区域性消费集聚区为基础,以品牌消费集聚区为支撑的功能完备、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促进消费优势集群,推动传统商业改造升级,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和模式,促进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