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等11省市已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08.09.2014  10:26

原标题:苏浙等11省市已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日前参加中国政府网访谈时透露,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先后批复了11个地方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分别为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河南等省市。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探索多是研究项目的形式以及地方开展的个案探索,总体上处于理论研究阶段。随着社会发展,市场经济环境不断完善,对创新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深入推进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探索的时机已经到来。

黄小赠坦言,2007年以来,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先后批复了11个地方开展试点,就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实施的主要技术难点,政策需求和能力条件,面临的主要问题等一系列关键问题进行研究探索,为国家出台有关政策推进制度建设提供经验。经过近7年来的试点,11个试点地区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我国下一步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积累了经验。到2013年底,11个试点省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将近40亿元人民币,其中,有偿使用资金20亿元左右,交易金额也将近20亿元。

排污权交易有一个很基础的载体就是排污许可证。对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也明确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来确认。《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现在新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要实行排污许可证的制度。

黄小赠透露,目前环保部正在抓紧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制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这个办法也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已经比较成熟,争取今年年底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能够颁布实施,更加统一规范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