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

07.12.2016  23:34

2016年12月1日,省局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了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章锦丽副局长就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背景、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做了专题新闻发布,并与相关人员一起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贾硕主任主持,50多家省内外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在介绍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背景时,章锦丽指出,近年来,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大力监管下,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多数能够做到诚信经营、合规经营,特别是贯彻执行新修订药品GSP认证以来,企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建立,人员配备基本到位,设施设备投入加大,仓储条件改善明显,企业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章锦丽对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做了介绍。一是超前组织谋划,切实加强领导。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发生后,全省各地迅速开展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依法处置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者。二是紧锣密鼓推进,组织企业自查。省局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走票、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及未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来源去向可追溯性,确保药品流通质量安全”等工作目标,明确了购销方式审查、票据管理、冷链系统、质量管理体系等“八个方面”整治重点,划定了“企业自查、全面检查和督查抽查三个阶段”,强调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从严查处、加强联动、强化宣传”的工作要求。三是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应查尽查。按照总局《公告》和省局《方案》的要求,省局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要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深挖细查、从严惩处”的工作原则,加强纵向、横向的联系与协作,对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要全覆盖。四是交叉执法检查,依法严查重处。8月24日,省局印发了《全省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导检查及重点企业异地交叉检查方案》,在各地市对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建立了“省局统一指挥、属地分级负责、交叉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由地市按照20%的比例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并上报省局。省局共抽调67名检查员组成了21个飞行检查组,于8月29日起到9月10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上报的68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异地交叉检查。

章锦丽指出,通过专项整治,极大增强了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的意识,提高了规范管理的水平,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在介绍下一步工作打算时,她指出,药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地将这项工作继续下去。为继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省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监管。一是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提升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管理水平。三是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 (药化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