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举办内贸流通创新发展专题讲座
11月10日,为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30号)、开拓基层商务干部视野、提高促进内贸流通发展能力,省商务厅在郑州举办了内贸流通创新发展专题讲座,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翔同志出席并讲话。邀请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博士、研究员董超授课。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流通科室负责人,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负责同志80余人参加培训。
董超所长是我国内贸流通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牵头并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课题和企业咨询项目数十项,主要有:内贸流通“十三五”规划、内贸流通综合改革试点评估、中国流通2025、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流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等,许多研究成果被国家采用,进入领导决策。专题讲座上,董超所长全面介绍了我国内贸流通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内贸流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内贸流通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关键环节、主要任务;介绍了上海、南京、成都、青岛、义乌等城市在推进内贸流通创新方面好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
高翔副厅长希望大家用董超所长传授的理念、知识,对照自己工作,举一反三,学以致用,争取更大成绩。一是要抓好豫政〔2016〕30号文件贯彻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商务部门要履行好内贸流通工作综合统筹职责,协调推进文件贯彻落实。各地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省商务厅。二是要抓好省级内贸流通综合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各试点市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尚未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的,要积极主动协调,提请市政府抓紧研究出台。要重点突破,试点实施方案要明确具体的时间点、路线图、责任人,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要注重创新,从实际出发,形成各具特色的创新改革成果,为全省内贸流通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做好试点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价推广。明年投洽会结束后,将聘请第三方对8个试点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明年底试点工作结束后,选择一个试点市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