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4号建议的答复

20.11.2015  11:54

徐昉、赵鑫荣、贾作平、魏萍、王劲松、王宗敏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们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更是难点。近年来,我省坚持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同步,阶段性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并重,不断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一、关于加强法规宣传教育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需要我们在宣传方面长期抓、成常态,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打下深厚的群众基础、积聚更多的社会共治正能量。

2014年,我省坚持大新闻、大宣传理念,突出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成功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围绕“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期间,报纸发表食品安全专题文章和新闻报道总数600余篇,广播、电视播放食品安全专题节目及新闻报道总数500余次,网站刊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2000余条,制作播放各类食品安全公益广告3000余次,发送手机短信9万多条,实现了全媒体、全覆盖的食品安全宣传新格局。全省开展了食品安全宣讲“六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超市、进餐馆、进农村)。进农村活动中在村镇显要位置,组织粉刷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推动了食品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农民的维权意识。二是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围绕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任务,省食安办、省检察院等部门先后召开了8次新闻发布会,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累计组织30多次新闻发布会,及时传递正面声音,主动介绍工作进展和成效。各新闻媒体纷纷强化日常宣传,河南日报、民生频道、大河报等传统媒体都开设了食品、健康等相关栏目和版面。大河网、人民网、新华网等新兴媒体纷纷开设了食品安全专题栏目,满足群众需求。商丘、鹤壁、新乡等市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积极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健康生活。三、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在2014年开展的“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市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村庄、进学校、进地头、进集市等活动,不少市县在五一节、端午节、中秋、国庆和当地庙会等重要时段,加强与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合作,搭建专刊、专栏、面对面等平台,定期宣传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增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今年,我们将持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食品生产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加快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热点解读,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权。开展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厨房、进超市、进校园、进社区,提高农村消费者辨别假劣食品的能力,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

二、关于构建经营者自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我省一直以来坚持做好强化经营者自律,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工作。一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我们已成立了“河南省芽菜行业协会”、“天然食品联盟”等行业协会,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深化互信合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强化自律、维权、科研、服务等功能。各类行业协会在引导企业自律、发挥行业监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我省食品安全稳定向好形势发挥重要作用。今年,我们将继续鼓励食品行业协会“一业多会”,建立一批无挂靠单位、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新型行业协会,支持其参与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和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我们落实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方案》,加快企业诚信、监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征集、评估、披露和使用制度,形成全省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加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建设,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惩处、公开曝光,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机制,全方位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失信成本。三是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我们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规范企业安全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农业部门重点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内检员开展了培训。畜牧部门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宣教月活动,全年发放企业主体责任告知书41万余份,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25万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指导1200多家生产企业建立了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速冻食品等食品企业推行质量安全授权制度试点,推动企业落实首负责任。我省今年还下发了《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使企业食品安全有人管,监督管理有抓手。今年,我们将加快健全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食品安全员(师)进行专题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定期自查、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召回、事故处置和报告等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健全大型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强化行业预警交流。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三、关于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食品安全不是一家的事,需要各监管部门协调协同作战,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又要相互配合、步调一致,才能形成“拳头优势”。我省从三个方面建立了监管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2013年省政府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畜牧局、卫计委、公安厅等25个部门组成。制定了食安委工作规则,建立了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地区间、部门间的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充分调动了各方监管资源。围绕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和实际需要,我们计划对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再次充实调整。二是实行政府目标考核。我省推动食品安全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省直部门目标考评体系和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强化落实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三是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针对多年来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时遇到的难题,省食安办与省检察院、省高法、公安厅、司法厅等10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明晰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中的行为定性、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等政策界限和操作规范,建立了联合排查、案件移交、综合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全省各地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部门间信息交流和协作联动,形成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郑州、濮阳等市经常组织召开公安、农业、畜牧等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监管难题,有效凝聚了监管合力。2014年,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相继联合开展了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为主题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通过8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农村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事件多发高发态势得到基本遏制,整体形势趋稳向好。

今年,我们将继续发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综合协调力量。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坚持行刑衔接,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专职队伍建设,推动公安部门成立打击食品犯罪专门机构,加大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