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打造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平安河南建设有了新制度

26.10.2015  08:17

  2015年,平安河南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148个县(市、区)把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省、市、县三级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共对1289件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全省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20380起,化解率95.9%……

  取得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得益于河南省委去年提出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巧设计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平安河南建设的重要任务。

  5月12日,省委书记郭庚茂在省委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在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是关键。8月25日,省委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座谈会上,郭庚茂又专门听取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可见,在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中,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是重中之重。

  2014年上半年,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开始组织起草《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破解引发矛盾纠纷和影响预防化解成效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制。

  其间,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和副省长李亚带领下,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调研,确定了5个综合试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实行实体化、规范化、一体化运作;选择13个专项试点实行诉调对接,推进多调联动。省委书记郭庚茂、副书记邓凯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1月,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两办”正式印发了文件。

  《指导意见》下发后,省综治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将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作为集中宣传月。协调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网等新闻媒体全文刊登指导意见,并就重点难点问题一一解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吸纳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重落实迎来亮丽成绩单

  省委政法委将2015年作为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施年,要求全省各地结合《指导意见》制定本地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截至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148个县(市、区)均把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

  省、市、县三级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2015年以来,共对1289件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准予实施1222件,暂缓实施42件,不予实施25件。

  搭建、完善了县、乡、村和行业系统不同层次、不同层面的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2015年以来,全省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20380起,化解211527起,化解率95.9%。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机制,吸纳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目前,全省已有专职人民调解员6.23万人,兼职人民调解员14.35万人,人民调解委员会752个。

  此外,我省不断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在省、市电视台开设如《百姓调解》、《宋都调解》、《茶都调解》等栏目,利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进行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