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腰枕治疗仪”“华盛治疗仪”“远红外贴”广告批准文号的通告

21.10.2015  15:35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依法查处退障眼膏等14个违法广告有关企业和产品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5〕4号),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枕治疗仪”、郑州华盛医疗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华盛治疗仪”、南阳靓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贴”在发布广告中篡改审批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腰枕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豫医械广审(视)第2014120015号、豫医械广审(文)第2014120078号;撤销郑州华盛医疗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华盛治疗仪”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豫医械广审(声)第2014090004号;撤销南阳靓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远红外贴”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豫医械广审(文)第2015010004号、豫医械广审(视)第2015020001号、豫医械广审(视)第2015020002号。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已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

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甄别和防范意识,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请及时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告。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