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盗窃获刑7个月 刚释放恶习未改二进宫

12.01.2015  11:42

身边的事儿

20多岁的小李在郑州工作期间,曾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刚刚刑满释放。出狱后,学厨师的他不想继续在郑州工作了,就来到新乡市某饭店打工。刚上班时,他很是勤快,老板对其很认可。但没干多久,他就受不了这份“苦差事”了,他觉得这份工作需要每天起早贪黑,不仅劳累,还挣不到多少钱,于是他就又打起了歪主意。

一天晚上下班,小李注意到老板没有将这天的收入拿走,而是放在了抽屉里。他就在所有人都下班后,将饭店的看门人小张从住处骗出,偷走了小张保管的饭店大门钥匙,把大门打开,进入饭店。为了不被发现,小李用拖把将大厅两个监控摄像头挪离其活动范围,接着就使劲拉开存放现金的抽屉,盗走了2371元现金,之后,又从另外一个抽屉内盗走玉溪烟两盒。偷完财物,小李锁好饭店大门后离开。为了把钥匙顺利放回原处,小李再次将小张骗出住处,偷偷把钥匙放回原位后逃离新乡。两个月后,良心发现的小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退还了财物。

结果

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李提起了公诉。近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且,小李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了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新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小李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