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安全监管局“六项措施”强化夏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06.08.2015  07:38

      为切实做好夏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局部署落实“六项措施”,督促化工企业提早准备、提前安排,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特殊作业的监控,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二是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企业针对夏季气候特点,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爆、防晒、防高温、防泄漏、防中毒、防坠落等各项安全措施,督促企业提前做好设备、设施、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及物料管线的检测及维护工作,定期开展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危化品仓库的防水、防漏、防潮、防雷电工作,尤其是受潮易自燃或分解有毒气体的危化品,严禁与禁忌物混合储存,露天存放的还要做好防曝晒或喷淋降温工作(遇湿燃烧、易燃、易爆等危化品不得露天存放)。

      四是开展专题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内容应包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培训的学时和内容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是严格劳动纪律。督促企业合理安排上岗人员和上岗时间,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六是加强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督促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伊滨区      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