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传达贯彻国务院安委会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04.06.2018  01:34

5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重要批示和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学习《规定》精神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关键环节,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大举措。要认真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要求,把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党委政府和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加快研究起草我省《实施细则》,尽快提交省委省政府研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压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的安全责任,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的责任链条,完善巡查、考核、公开“三项制度”,做到纳入督察督办、纳入相关考核、纳入干部考察“三个纳入”,严格督导考核,确保《规定》相关要求落实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