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04.11.2014  20:16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依法注销禹州市中西药采购供应站颍川批发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日期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13日。

监督电话:0371-63280237、63280309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邮编:450012

附件: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企业目录.docx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