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办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关问题的公告

10.11.2015  13:27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审查开办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申请时,发现部分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了解较少,前期政策咨询和调研论证不充分,存在盲目投资建设、侥幸申办的现象。

签于国家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要求、法规要求严格,对开办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硬件、软件标准要求高,涉及生产场地、厂房、设备、检验仪器等资金投入多,所需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产业工人,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特殊的规定,现就申请开办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凡在河南省申请开办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与其申请类别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等。

二、申请人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有关政策咨询,应组织专业团队全面研究了解相关法律、政策、专业技术等要求,对开办生产企业进行科学论证、规划和设计。

三、申请人要做好相关调研和可行性研究,防止生产场地、厂房、设备、检验仪器等方面出现设计缺陷,防止各项制度不完善,防止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准备不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