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评选表彰2014年清真食品“监督之星”

17.10.2014  18:21

      今年6月以来,郑州市民委根据《郑州市清真食品监督员“监督之星”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监督员在清真食品日常监督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表现,经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的积极推荐和市民委的认真审核,分两批评选出36名2014年清真食品监督员“监督之星”。近日,郑州市民委召开会议,对获得“监督之星”荣誉称号的人员进行了表彰,颁发了证书和奖品。
        郑州市民委评出清真食品“监督之星”以来,获奖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在清真食品日常监管、配合执法检查、提供监督线索等方面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也为其他监督员树立了榜样,激励他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到清真食品市场监督工作之中,为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维护清真食品信誉贡献力量。“监督之星”的评选活动能很好地激励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市民委也将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