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9.01.2016  15:28

豫安监管办﹝2016﹞5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去年12月份以来全国接连发生的6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6〕1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48号)工作要求,对目前开展的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查漏补缺,督促辖区内地下生产矿山企业完成专家会诊检查和隐患整改,并对重点地下矿山开展防中毒窒息专家复诊和专项执法工作。各级安监局要在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所有地下生产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

二、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55号)工作要求,认真部署节后准备生产和建设的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专家会诊和隐患整改并组织专家和执法人员做好复查和执法。在完成本辖区内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同时对所有生产矿山做好风险分级评定并填写上报。

三、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5〕175号)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长期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矿山危险源失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附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