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伏瞻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工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3.11.2017  13:42

  11月1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谢伏瞻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河南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任正晓、孔昌生、穆为民、刘春良、蔡宁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河南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谢伏瞻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进行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举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反腐败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利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党的十九大后中央部署的第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在我省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谢伏瞻强调,要抓住重点关键,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抓好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对接融合工作。要抓好组建,严格按照程序规定组建监察委员会。要抓好转隶,严把转隶人员政治关、廉洁关、素质关、范围关,做到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向主责主业集中。要抓好融合,做好业务对接,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促进新组建的监察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全面提升。

  谢伏瞻要求,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落实好专责,扎实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地。各级检察院党组要配合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相关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做好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推进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纪律规矩,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 朱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