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一号”案又有7名被告受审

11.11.2014  10:37

继首批11名被告认罪服法后 7名被告仍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受审

继“皇家一号”案首批11名被告人认罪服法后,11月10日,新乡卫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系列案另外7名被告人,罪名依然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昨日,省高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发布了相关消息。

【发布】 “皇家一号”案又有7名被告人受审

昨天上午,省高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发布消息,当天上午9点,郑州“皇家一号”系列案被告人吉某甲等7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在卫辉市人民法院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了解,吉某甲等七名被告中,六人在“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担任营销经理、被告人李某某在该会所担任营销经理助理,任职期间均采用介绍等方式协助该会所,有组织地从事卖淫活动。

据悉,4月27日,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对吉某甲等7人涉嫌组织卖淫案提起公诉,卫辉市法院于4月28日受理此案。和10月30日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贾某某等11名被告人一样,卫辉市法院采取的依然是不公开开庭,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指控】 7人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刑责

检察机关指控,吉某甲等7人在“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担任营销经理期间,接待客户、介绍公关小姐陪客人出台卖淫并抽取提成等行为,采用介绍等方式协助他人组织卖淫,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卫辉市法院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因此,法院将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本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进展

四个基层法院分别审理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分别向新乡市辖区4个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共10案,涉案被告人75人,涉及罪名有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经营罪、窝藏罪等四个罪名。”昨天上午,省高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介绍了“皇家一号”系列案件整体庭审安排情况,其余涉案被告人,将于近期分别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及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四个法院对此系列案件均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做出公正审理。

法官释疑

为何要在不同法院审理?

据悉,11月12日、14日,卫辉市法院还将开庭审理吉某乙等六人、饶某某等五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案。

对此,不少市民好奇,同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同属于一系列案件,为何同一法院要分成三个案件审理?对此,卫辉市法院称,案件之所以划分为三个,是根据在犯罪中的分工、责任等不同,检察机关分三个案件向卫辉市法院提起公诉。

那同样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为何要在不同法院审理?对此,新乡市中院的新闻发言人张西解释称,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受理案件,辉县检察院起诉的由辉县法院受理;卫辉市检察院起诉的由卫辉市法院受理。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