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5.2015  18:1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我省“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收官之年。切实做好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15年河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已经审定,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推动规划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河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六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八次、九次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普法办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全面完成“六五”规划主要任务为目标,以完善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以不断加大创新求效力度为推力,努力推动全民普法和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社会,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定位、深刻内涵、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2、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宪法宣传的重要载体,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3、大力宣传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刑法、社会治安处罚法、消防法、禁毒法、民族宗教、反恐防暴、反邪教等法律法规,促进平安河南建设。深入宣传有关投资、消费、金融、用地、先进制造业、高成长服务业、信息化、科技创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对外开放和民生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突出抓好土地征迁、医疗卫生、信访等领域的法治宣传,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突出抓好新制定、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时宣传新制定、新修订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预算法、保险法、证券法、气象法、反间谍法、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其有效实施。

5、重点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环境保护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引导和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的认识,增强依法防范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和环保法治观念。

6、积极开展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密切结合全国、全省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23 ”世界气象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国防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和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法律法规的普遍遵守和正确实施。

二、深化“法律六进”,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7、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这一“关键”。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坚持完善并严格落实法治培训、法治讲座、学法考试、法律顾问、决策法律咨询、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等制度,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县以上党委中心组、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每年至少要举办两期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培训班。探索试行年度述法工作,加强县乡基层干部法治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档案,将其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考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厉行法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8、突出抓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落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出台的加强青少年、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把法律进学校作为一项基础工程、重点工程、常态工程来抓,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构建大、中、小学校立体法治教育体系。继续开展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教材,在全省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和改进高校的法治教育,下气力抓好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在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全面铺开法治教育巡展活动。组织开展全省首届高校法治文艺汇演和高校大学生法治动漫、微电影、微讲座大赛。

9、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完善企业法治培训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着力推进产业集聚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加强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丰富城乡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和载体,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和社区居民遇事找法和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利用春节、农贸集市、庙会等时节和平台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广泛利用农村主干道房墙、乡村街道、文化大院开展看得见、记得住、群众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走基层”活动,用典型案例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以输入地为重点,统筹组织社会力量,多形式为农民工提供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今年省、市、县三级都要举办农村“两委”、社区主要干部法治培训班,并以县(市、区)培训为主,轮训一遍,提高其依法管理和服务能力,打牢依法治省基础。县一级要全面组织开展农村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城镇学法守法用法工商户评选活动。

三、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1、深化、提升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推动创建主要任务落实,切实发挥创建活动在法治建设中的平台和抓手作用。

12、进一步激活基层法治创建活动。通过“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农村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城镇学法守法用法工商户”等基层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发挥其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13、扎实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信访、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社会治安、知识产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特殊人群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强化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4、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阵地建设,推动在车站、机场、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法治宣传教育设施,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向公共活动场所和公众服务窗口的广泛覆盖。

15、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坚持“一市一特色、一县一品牌”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把法治文化植入博物馆、文化馆(院)、艺术馆等文化艺术场所,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提高法治文化传播的渗透力、感染力。每个县(市、区)要组建普法艺术团,利用文化部门“舞台艺术送农民”这个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创作为艺术作品,深入乡村、社区巡回演出。

16、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工作成效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利用新媒体独特优势,把网站、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年内,全省市、县区域内都要开通法治(普法)手机报(短信)。举办全省法治微电影和法治楹联大赛。

17、推动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组织力量设计制作一批公益法治广告,协调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手机媒体和城市街区等,在重要版面、时段和地段展播,增强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18、切实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展示我省“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成果,展示我省法治建设成就。按照全国普法办要求,组织开展纪念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系列活动。

五、认真组织“六五”规划检查评估,启动“七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

19、精心安排部署实施“六五”规划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简便实效,制定实施“六五”规划情况检查评估方案和考核标准,周密部署,深入扎实,确保全省检查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0、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确保“六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任务落到实处。

21、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实施“六五”规划的先进经验,做好全国、全省开展“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

22、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坚持创新求效并举,深入组织开展调研和理论研究,做好“七五”规划的起草论证工作。

六、完善健全机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23、健全法治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职责,落实各部门一把手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协调、参与、指导各地各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4、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出台“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推动各部门各行业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专业法普及和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出台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媒体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公益性责任,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提高工作实效。

25、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大其在日常创建中比重和创建考核中的权重,以互联互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公众普法满意度调查,评估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成效。

26、落实政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针对地方投入与实际需求差距大的实际,探索财政支付为主、社会帮助为辅的经费投入模式,保证专款专用,保障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落到实处。

27、加强队伍建设。在配齐配强专职队伍的同时,进一步充实和壮大普法讲师团、法治新闻工作者、法治文艺工作者、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适时分层次、分类别地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其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8、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自身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强化机构建设,积极争取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享受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副职待遇,在人员配备、经费使用、装备配备上予以倾斜,保证其积极有效地担当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注重提升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谋划力、协调力和落实力,健全各地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加强办事机构制度建设,加强档案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在实施“六五”规划检查评估中,建立健全完整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库。

29、加大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密切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五”规划实施收官、纪念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先进典型树立等重要工作,加大工作创新和工作实效的宣传,为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顺利实施“七五”规划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