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年薪高管“顺走”商业机密“撬”客户

15.06.2015  12:53

  一年年薪及分红就有百余万元,但广东省惠州市杰某集团的一名副总裁仍不满足,在辞职后第二个月就另起炉灶,经营手段却是仿冒老东家的外观专利,以低于一成的价格挖走公司的大客户。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警方获悉,警方破获这起仲恺高新区建区以来最大的侵犯商业秘密案。目前,仲恺警方已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付某移交惠城区人民检查院提请诉讼;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谢某在逃尚未归案。

  大客户订单锐减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桥镇的一处工业区,惠州杰某集团的研发总部就坐落在这里。这家占领了欧洲餐椅市场头把交椅的惠州公司,副总裁谢某3年来打理除财务以外的各项业务,被老板视作“算得上不是总经理的总经理”。

  杰某集团工作人员介绍,自从谢某入职掌管公司以来,每年的经营额都减少1000万元左右,尤其是在谢某于2014年5月初离职后,这种状况进一步加剧,该公司最稳定的大客户之一、欧洲某公司的订单从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减少8成。“同2013年相比损失了500多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000万元”。

  对杰某集团所在的家具设计行业而言,高管下海后带走一部分客户并不鲜见。今年1月,杰某集团在东莞的委托加工公司内发现,与自己公司产品外观一致的家具也被其他人加工。

  今年1月,杰某集团相关负责人向惠州市科技局和惠州市公安局仲恺分局举报。

  离职员工带走机密

  仲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瑞龙介绍,2015年1月30日,杰某集团到仲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该公司被侵犯了商业秘密,其公司前员工付某、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接报后,仲恺警方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很快摸清了付某的身份及行踪。2月9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付某抓获归案。

  根据付某的供述,警方在其位于仲恺区侨场的公司内提取了涉案笔记本一台,并在该电脑内找到存有杰某集团的大量商业机密,包括技术秘密、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产品外观设计及图纸等涉密内容。

  王瑞龙介绍,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主要目的,关键是帮企业减少损失。随后,该公司根据警方调查及惠州市科技局协助,顺利在东莞的两家加工公司截获谢某即将安排出口的5个货柜的家具。“大客户的订单在2月份以后又慢慢回到我们公司”。杰某集团一名工人员说。

  高管违反保密协议

  警方调查发现,谢某于2012年3月至2014年5月在杰某集团任副总裁一职,付某于2009年1月至2014年8月在杰某集团任专事报关等业务的船务员一职。杰某集团称,二人都掌握了杰某集团产品信息、客户信息、技术等商业秘密,且此二人都学习过杰某集团的保密制度,杰某集团每个月都分别给谢某、付某发放1000元及700元的保密津贴。付某于2011年5月12日与杰某集团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书》,明确规定了付某要对杰某集团的技术秘密、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产品外观设计及图纸等内容保密,且其与杰某集团解除劳动合同后,3年内还要继续遵守协议内容。

  谢某和付某分别在2014年5月和8月离职。谢某在离职后立即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香港森泓家具公司;付某于2014年4月11日,其还在杰某集团任职期间,在惠州市注册成立了惠州市森泓家具有限公司。实质上,以上两家公司同为一家公司,对外统称森泓家具有限公司。

  谢某下海为何要带走船务员付某?王瑞龙介绍,船务员付某长期从事报关等进出口的业务,有偷税漏税的“门路”,谢某因此能够以低于老东家10%的价格成功“撬走”客户。

  侵犯秘密或担刑责

  目前,警方对付某的侦查已经暂时结束,付某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杰某集团多名员工前往仲恺分局经侦大队赠送锦旗致谢,其中有人提出:“除了经济责任,谢某还会坐牢吗?”

  “侵犯商业秘密,达到条件当然会被判刑。”王瑞龙说,此前杰某集团曾举证,该公司为研发两款家具产品,各方面费用达到数百万元。而谢某、付某却对两款产品设计图轻而易举盗取。

  此类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并非孤例。王瑞龙举例说,2010年左右,惠州华某集团导航设备的3名程序员离开公司后,也打算就手头掌握的导航设备技术与其他人一起合作“创业”。警方此后介入抓获3人,3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公司投入了很多研发成本,员工离职不能带走这些商业机密”。

  本报记者邓新建

  □《法制与新闻》记者邓君

  □本报通讯员李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