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为不动产登记保驾护航

08.08.2018  17:31

 

近期,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签署不动产登记《职业责任保险》,标志着平顶山市正式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登记的准确性与权威性至关重要。自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因为职责整合、人员划转、资料移交等问题,存在信息系统不够完善、基础数据不够准确、人员业务素质不够全面等原因,导致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无法避免错误的发生,且公安、民政等部门按新规定不再出具婚姻、户籍状况等证明,强制公证取消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承担了更为复杂的继承关系审查职责,登记难度不断上升。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网民留言、行政诉讼案件等在各地时有发生,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责任、赔偿风险日渐增大。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有效地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降低登记风险,也是建立和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且对承办登记业务的工作人员也多了一层保护,打消了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根据《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保险公司将在保险期间以及追溯期间,为申请人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及其登记相关行政行为提供保险服务,承担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疏忽或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风险。其中,保险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追溯至2016年6月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之初;年度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0万元。(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刘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