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3少年结伙抢夺 称钱包里塞满银行卡很有面子

18.08.2014  11:43

        本报讯(记者杨勇)日前,登封警方侦破一起团伙抢夺案,团伙3名成员悉数落网。而令人痛心的是,该涉案团伙中年纪最大的成员才17岁,最小的仅15岁,他们抢夺的目的只是为了享受更奢侈的生活。

        8月12日凌晨1时许,登封市民梁某报案称,其在市区嵩山路遭遇飞车抢夺,包内有3600元现金、一部手机、一个黄金转运珠、一条白金项链、一个翡翠吊坠等物品。接警后,登封警方立即调取现场周围监控,发现作案车辆为一辆黑色摩托车,车上载有3名男性嫌疑人。民警连夜细致摸排,通过勘查、走访等方式,最终成功锁定朱某、高某、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3日下午,3名嫌疑人落网。

        经询问,3人是在校同班学生。8月11日晚,高某骑着借来的摩托车邀请朱某、周某二人一起兜风,看着路边灯火辉煌的娱乐场所,3人都抱怨起父母每月给的零花钱不够花,让他们没有机会可以见识这些花花世界。突然,高某说:“咱们干一票吧,等半夜路上人少的时候,找个单独的、背包的女人,把她的包抢了,钱咱们平分。反正摩托车是借别人的,到时候就算查出摩托车,也找不到我们。”朱某、周某同意。

        商量好后,3人开始骑着摩托车在街上寻找目标。转到临近夜市的街道,高某看到了挎着包独自行走的受害人梁某,就扭头对后车座上的二人说:“前面有个女的。”朱某、周某二人异口同声地说:“干!

        高某加上油门追上梁某,然后放慢速度,周某一把抢过梁某的包,几人迅速离去。

        3人骑着摩托车又跑了一会儿,在一建筑工地上停了下来,翻看“战利品”,发现收获颇丰。兴奋的3人将包里财物交由高某暂时保管后,扔掉梁某的包,骑摩托车去了登封某洗浴中心,豪气地办了一张1000元的充值卡。在消费了800元之后,凌晨4点,3人结伴回校。到学校后,3人在宿舍厕所将剩余的钱瓜分。

        然而,只隔了一天时间,3人就被民警抓获,可是赃款已经被他们挥霍一空。民警从高某的柜子里找到了受害人的项链、吊坠、转运珠以及银行卡等物品。高某称,虽然不知道银行卡的密码,可他觉得自己钱包里塞满了银行卡是件很有面子的事。

        截至记者发稿,年满16岁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周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朱某因未满16岁,而且属于初次违法,经批评教育后被家长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