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一村拆除房屋,补偿同村不同价?

02.07.2020  20:24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吕高见

房屋拆除后,现场一片狼藉。

“政府拆除房屋我们也支持,但总不能同一个村子补偿标准有所不同吧。”这几天,家住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马庄村刘庄村民薛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二叔、三叔家房屋被拆除,同样在地里盖房子拆除,村干部每平方补偿680元,而给他们家却按照每平方200元来计算,为何补偿价格不相同?甚至有村干部的房屋就没拆除,他认为不公平,相关部门存在选择性执法。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进行走访调查。

【投诉】同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却不同

6月28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实地探访时发现,薛先生家南侧房屋被拆除,现场散落着床垫等物品,蓝色的铁皮房顶裸露在外,地上一片狼藉。

据其介绍,这一片是他两个叔叔盖的房屋,存在有10多年了。此前确权了,不过一直还没发证,加一起有2000多平米。“前段时间说是影响绿化带突然就给拆除了,也没有一个红头文件,只是口头传话。”

在拆除现场北侧是薛先生家的房屋,还完好无损,他告诉记者,父母都在这里住了好多年了,估计下一步也会面临拆除。

“拆了按照每平米200元算,强行执法一分钱也没有,我们一个人也没签字。”薛先生显得很无奈,他说,同样是在地里盖的房子,村干部有4套房子,有的也已经拆除,但补偿标准每平方680元,而给他们家却按每平方200元。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村干部打来电话,主要内容还是谈其房子事宜。

随后赶到的村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不在家他不知道此事情况,让找村里领导。

对于不同补偿价格一事,他解释有证的可能多一些,没证的会少一点。

走访中,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坦言,村干部却有地里加盖的房屋没有拆除,但具体不清楚是否有证。

随后,记者又赶到了马庄村委,一名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来意后表示,这事他不清楚,同样也让联系领导。

【回应】拆除的是违建,补偿高因为有证

薛先生家的房屋还未拆除。

记者获得的一份《登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自行拆除通知书》显示,“经调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让自行拆除,后面并盖有“登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红色印章。

不过,也有居民持不同意见,认为如果是违建,相关部门就应该进行拆除,这是无须质疑的。

据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7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薛先生所在村负责人,对方告诉记者,薛先生二叔、三叔家的房屋属于违建,此前下达过拆除通知,没有自行拆除,最后由少林街道办事处拆除的。对于补偿价格不同一事,他解释村干部家的房屋有证,是按照国家标准补偿的。

对此,记者多次致电少林街道办事处,该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获悉,此前薛先生家房屋拆除现场出现戏剧性一幕。

当时登封一夫妻俩开车去学校门口接孩子,因为去早了就在车内玩手机,结果被少林街道四五名工作人员怀疑偷拍视频,遂被拉出车内殴打。后来警方调查也发现,夫妻二人没有拍照,也跟违法建筑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而被殴打的郭女士“左足第四跖骨骨折”,此外还有外伤,郭女士的丈夫也有多处外伤。

目前该街道工作人员已道歉,称“打错人了”,该案也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对此,有村民提出质疑,如果拆除的是违法建设,办事处害怕的啥,他们又在掩盖什么?为何还要动手打人?“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拍照,他们也没有权利打人呀。”

关于此事进展,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将持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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