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实施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超1.8万可二次报销

15.11.2014  12:23
一位市民正在咨询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报销

  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这也意味着河南城镇居民看病将有双重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今年10月1日,新农合已率先在全省实行大病保险,并已报销1亿多元。两者都叫“大病保险”,到底有何不同?

  □东方今报记者 董彩红/文  沈翔/图

   【利好】

   住院自费超1.8万可二次报销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消息:《河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出台,并定于明年1月1日起在我省推行。

  按照方案要求,明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执行统一的政策,各地城镇居民的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完全相同。

  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届时,全省1200多万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只要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累计发生的费用超过1.8万元,就可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获得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

  “这意味着以后看病有了双重保险。”郑州市居民王长喜感叹,按照新政策,只要花费超过1.8万元,除了常规的医疗保险报销,累计后还可以参加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

   【延伸】

   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落地”近1年

  据悉,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参合农民已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享受到了这样的双重保障。

  河南省卫计委农卫处处长王耀平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简单来说,不分病种和范围,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都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范围。

  据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虽然在今年10月1日才正式实施,但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农合患者的医疗费用都已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可以说,新农合大病保险比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早“落地”一年。

   【数据】

   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补偿1亿多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报销情况如何?

  王耀平介绍,截至昨日,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补偿27436人,补偿金额达到14503.02万元。其中报销比例较高的患者,有的已补偿17万多元。

  其中,漯河市召陵区后谢乡河东王组的参合农民应春香,因多次住院治病,家里该借的借完了,该卖的也卖光了,正走投无路时,赶上新农合推出大病保险,通过常规报销,又得到175099元的补偿款。

   【提醒】

   符合条件未报销的 记得先备案

  王耀平说,目前补偿的27436人并不是全部,仅10月份以后出院且可以即时结报医院的患者,符合报销条件但还没报销的,将陆续接到通知。今年所有符合新农合二次报销的名单已分发各县,目前,保险公司人员已经到位,正在接受培训,并将和卫生部门对接,建立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先到县农合办报个到,一旦开始报销,将立即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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