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公共场所实习

07.02.2020  12:23

  2月4日,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的管理工作,各地各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将正在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纳入管理范围,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各地各校要坚决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延期开学的要求,严禁提前开学,要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返校。《通知》要求各校要明确具体负责的校领导和责任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本校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摸清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将学生在外实习实训情况列为 “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


  《通知》要求,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目前已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学校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和带队老师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积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明确提出,开学前,各地各校不得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开学后,各校要重点进行校内实习实训。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好校内实习实训的指导工作,合理调整学生实习实训考核标准,科学预判、妥善处理好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返校所带来的学校教学、食宿压力增大等问题。同时,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守责负责尽责。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不重视、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应对处置舆情不力等行为;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省教育厅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


  (新闻办/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