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子因妻要求离婚放火烧丈母娘家 曾因抢劫入狱

11.07.2015  11:09

  夫妻俩吵架闹离婚,丈母娘家却遭殃,这样的事您见过吗?这不偃师市翟镇镇的马大娘(化名)家前段时间就遇上了这档子事。经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放火案判决有了结果,被告人李宏(化名,)以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今年39岁的李宏,老家在偃师市大口镇,由于地处山区家里条件不好,因此早些年来到该市翟镇镇某村做了上门女婿。一般来说,山里出来的孩子大都忠厚老实、务实重干,加上又是上门女婿,更得好好出力干活,以便赢得家里的地位和村里的尊重。但李宏的表现却是个另类,怕出力、好吃懒做,整天和村里村外的狐朋狗友吃吃喝喝。这让妻子一家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终于有一天妻子忍不住爆发了,李宏赶紧解释说是因为自己还不太适应上门女婿的身份,心理上总有低人一等的感觉才会“破罐子破摔”的,并保证以后努力改正。事后李宏果然收敛不少,这也让妻子一家似乎看到了希望,只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妻子一家最终等来的却是失望。2008年初,李宏因酒后参与抢劫,同年7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也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妻子果断地和他离了婚。

  2013年8月,李宏经过几次减刑后刑满释放。出来后不久,李宏就到一家婚姻介绍所登记了个人信息。2013年11月,经婚介所介绍,李宏和杨芳(化名)相识。41岁的杨芳有过一次失败婚姻,2010年离异后,一个人带着女儿做点小生意,勉强过活,单亲妈妈的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李宏知道自己的情况,所以对杨芳十分满意;而杨芳尽管有些介意李宏的犯罪经历,但一想起自己已经41岁了还带个孩子,红颜易老、生活不易,顿时心里就没剩下多少底气,再加上李宏和自己年龄相当,于是同意了。2014年1月,认识不到两个月,二人就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性格、生活习惯也不尽相同,因此结婚后二人因为生活琐事摩擦争吵不断,李宏脾气暴躁,有几次吵架时还动手打了杨芳。“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杨芳满心憧憬着再婚能给自己带来期盼已久的幸福生活,没想到等来的是自己成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这让她对婚姻彻底失望了。

  2014年3月,杨芳以去外地做生意为由一去不返,并和李宏正式摊牌要求离婚。李宏自然不同意,双方电话你来我往却协商不出结果,事情就这样一直拖着。2014年10月11日,杨芳又一次打电话给李宏要求离婚,李宏还是拒绝,要求面谈,杨芳害怕李宏见面后对自己做出过激行动,拒绝见面。李宏一气之下扬言,“你要不见我,我就杀了你和你女儿,放火烧你娘家”。杨芳毫不示弱还击,说:“我又不是吓大的,你烧烧试试。

  杨芳本以为都是气话,没想到当天下午1时许,李宏骑摩托车来到翟镇镇丈母娘马大娘家,因为家里没人,就从邻居家翻墙进入马大娘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两个卧室床上的被褥点燃后逃离现场,造成马大娘家棕垫、褥子、被子、床、电视机等物品被毁,并危害公共安全。事发后群众立即报警并及时将火扑灭。李宏迫于压力,于2014年10月24日主动投案。12月16日,偃师检察院提起公诉。鉴于李宏有自首情节又积极履行赔偿义务,2015年2月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判决,李宏一时的发泄换来的是“二进宫”的结局。

  (通讯员刘建鹏)

  提醒

  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因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一些人尤其是年轻人,平时由于生活压力比较大,因此在遇到家庭纠纷时,往往不能正确处理,情绪失控、行为过激、寻死觅活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甚至刀剑相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应该说教训是十分惨痛的。所以还是牢记那句老话吧:冲动是魔鬼,有事还要好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