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男子同情小偷生活困难 多次收购赃物也被抓

13.12.2016  17:18

   同情他人频收赃

   他和小偷同入监

  本报讯(记者徐 蕾 通讯员贾耀河)赵某,20岁,无业;刘某,26岁,是一名二手手机收购商。两人相识于网络,之后赵某偷手机卖钱花,刘某觉得赵某生活困难很可怜,于是多次收购赃物。12月5日两人相继落网,刘某的怜悯之心不仅害了自己,也让赵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网吧发生盗窃案

  今年9月15日凌晨,城区红庙路一网吧内发生盗窃案,两名上网的年轻人同时丢了手机。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民警赶到后,调取了网吧的监控,发现一名穿蓝白相间运动服的年轻男子趁受害人熟睡时偷走了手机。经查男子上网时用的网络身份证也是假的。

  据网吧工作人员说,这名男子经常在红庙路上的几个网吧上网,民警暗中调查,发现窃案发生后,这名男子就再也没出现过。

  一直到12月5日中午,这名男子再次出现在红庙路的这家网吧,警方得知消息后成功实施抓捕。经查,嫌疑人赵某,今年20岁,内乡县人,曾在城区百里奚路各个网吧盗窃手机,被警方处理过。

  如此怜悯要不得

  赵某供述,自己偷的手机之前在网上卖,后来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在城区卖二手手机的刘某,每次盗窃得手他都第一时间给刘某打电话,约定交易地点。当天晚上7时,在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一广场上,收购赃物的刘某也被警方抓获。

  到案后,刘某供述,他知道赵某卖给他的手机来路不正,所以从不在自己店里卖。之所以收购赵某的手机,是因为同情赵某无工作,无生活来源。赵某之前去外地打工,又被骗入一个传销团伙,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向他求助,刘某曾资助赵某一张车票,助赵某顺利回到南阳。可刘某没意识到,赵某盗窃手机他没有及时制止,而是他一次次的怜悯赵某,无条件收购赵某提供的赃物,最终使赵某一次次铤而走险,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目前,赵某和刘某均被刑事拘留。

  (南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