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男子伪造事故现场企图骗保,被民警快速识破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通讯员 杨晨曦
5月20日上午9时许,郑州交警三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嵩山南路南彩路西100米处发生一起车辆撞击隔离桩的单方事故。接警后二七11号巡组高建卫带领警力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迈腾轿车刮蹭到路边的隔离桩,隔离桩上附着黑色的漆皮残片。在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后,民警发现该起事故存在些许疑点。结合事故现场隔离桩所处位置和报案人描述的行驶方向、速度、道路环境等因素,现场事故车辆的散落物、碰撞形态、碰撞痕迹和损毁状况等均不符合事故常规的碰撞情况。且车主对事故发生事实表述前后矛盾,加上报案人对事故描述时坚定的语气以及与民警交流时低沉的头、支吾不清的事故细节,充满疑惑的办案民警随即对这起看似简单的单方事故展开进一步调查。
民警高建卫拿来尺子,经现场测量对比发现,隔离桩的高度是43厘米,而车身划痕却是一条长长的高45厘米新擦痕,撞击位置与固定的隔离桩高度完全不符合,且周边道路平整无坑洼不会出现道路颠簸,种种迹象表明了这是车主精心设计的二次事故现场。 随着现场勘察的逐步深入,经过现场质询,车主当场承认该现场不是第一事故现场,只是想通过交警开具事故证明报保险理赔修车损失。随后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员到达现场,车主当场写下了放弃本次保险赔偿的书面承诺。
一次深入了解事故发生前后的仔细勘查,保护了保险公司的正当权益,同时及时止损让报案人没有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6月8日,太平洋保险给交警三大队六中队民警高建卫送来锦旗,对民警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企业权益表示感谢。
郑州交警三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法律威严不可侵犯,切勿以身试法。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警依法依规处理,切莫为了修车而伪造事故去占保险公司的“便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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