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身份证”问题多多 发现不合格可举报

16.07.2015  13:29

东大街39号院,贴的标志虽是原件,但内容看不清。

□记者宁田甜文图

核心提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市)特检院检验合格的电梯,须将合格标志原件张贴在轿厢显著位置,以方便市民监督。该标志能显示出电梯的注册代码、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检验单位、维保单位以及相关检验时间等重要信息,市民可由此监督电梯是否合格、安全。昨日,大河报记者暗访发现,有的电梯根本没有该标志,有的虽有却是模糊不清的复印件;有的检验标志已过期,电梯却在超期服役。

【暗访】电梯安全“身份证”,问题多多

问题1:找不到安全使用标志

昨日下午1时许,大学路和中原路交叉口东南角中苑名都B座。

其一楼大厅,有3部电梯,记者一一进入查看发现,3部电梯轿厢内,除留有电梯安全乘坐须知和紧急救援联系电话外,没见有任何检验标志。

不过,在中苑名都3号楼电梯轿厢内,记者看到,楼层显示屏的上方,倒是张贴有一份黑白“电梯使用标志”,标志上的内容却看不清楚,“下次检修日期”也模糊不清。

问题2:用复印件代替原件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北环57号院1号楼北侧客梯。客梯内张贴着“电梯使用标志”的黑白复印件。该标志由透明胶布粘牢,距轿厢地面约2米,字迹看不清楚。

昨日,记者走访的7个住宅楼和大厦中,张贴着黑白复印件的小区就有5个,除上述之外分别为紫荆山路裕鸿花园3号楼、E塔5号楼电梯;东大街福华大厦A座的3部电梯;西大街时代华庭B座的两部电梯。

原件就一份,现在人员这么杂乱,万一损毁或丢失,补办太麻烦。”物业人员表达了担忧。

问题3:贴得太高看不清

在记者昨日走访的7个住宅楼和大厦中,仅时代华庭电梯轿厢内的“电梯使用标志”贴得相对符合规范。它贴在了轿厢左侧,距轿厢地面约1.7米左右,上下电梯的市民,能很方便地看到上面的信息。

而其他几处住宅楼和大厦的电梯,其“电梯使用标志”大都贴在楼层显示屏幕的上方,要么贴在距地面最高处2米多的位置,要么贴在电梯门外走廊约3米高的位置,很多字迹太浅、模糊看不清楚。

问题4:检验标志已过期

记者走访时发现,有不少检验过期的电梯仍在正常使用。

前日记者发现,经三路和红专路交会处豫烟大厦,其电梯的检验标志上,下次检验日期竟是“2014年9月”。而昨日记者发现,北三环珊瑚小区1号楼1单元电梯显示的下次检验日期也是“2015年3月”。

问及此事,小区物业人员称,他们已按时检验过,但新合格证还没发下来。

电梯安全相关规定

规定一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2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轿厢内、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有效的安全使用标志等。

规定二

省特检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电梯内部应当张贴加盖特检院红色印章的“电梯使用标志”原件才有效。

规定三

省特检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电梯使用标志”应贴在显著位置,方便公众查看监督。

规定四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均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监管】发现电梯安全问题,市民可举报

昨日,省特检院相关负责人说,国家有强制性规定,在质监部门登记注册的所有电梯必须每年检验一次。目前各地市的电梯安全检验由当地的特检分院负责,该院则负责郑州市的电梯检验。

该负责人说,在日常检验中,不排除会有一些未登记注册不愿检验的“黑电梯”。市民一旦发现,可及时向质监部门举报。

昨日,郑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一丁(音)姓人员表示,上述问题中有电梯过期的情况,有的可能是已经检验过但还没领那个标志或已经领过标志还没来得及张贴。市民如果发现涉电梯安全的隐患,可向郑州市质监热线12365举报,也可向他们部门直接举报,电话:0371-6718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