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电子干扰器偷盗车内财物 许昌信阳多地作案

15.10.2015  18:13

   身边的事儿

  2014年5月22日上午,许昌市民郝先生开着一辆黑色轿车到市区八一路办事,将车停在了路边一个停车场内。办完事后准备驾车离开时,郝先生发现原本放在车里的一条帝豪烟、一条苏烟及9盒软中华烟不翼而飞了。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车门并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车窗也没有破损。那么,窃贼是怎样把车里的东西偷走的呢?

  警方抓获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陆某、苏某、梁某之后,谜底揭开了。原来,他们使用了一种电子干扰器,使被害人的车门无法锁闭,待被害人离开后,再实施盗窃。在作

  案过程中,这三个人分工明确,陆某负责操作电子干扰器,苏某负责进入车内盗窃财物,梁某则负责望风。

  这个盗窃团伙非常狡猾,因担心露出马脚,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桂A开头的本田轿车,先后流窜至武汉和我省信阳、驻马店、许昌等地,多次作案。

   结果

  今年10月9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陆某、苏某、梁某十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对于此类盗窃案件,有车一族要提高警惕。用遥控钥匙锁车门后,再拉拉车门,确认锁好后再离开。此外,车主在使用电子锁时如发现锁具异常,应改用手动锁增强安全系数。停车后,尽量留意周边有没有可疑人员,多停留几分钟,如果有可疑人员在周围,不要急着离开。同时,为防万一,不要将现金以及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记者 胡斌 实习生 刘强 通讯员 赵市伟、王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