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5.2015  15:17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2014年,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工作部署,我省在新安等七个县启动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了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报告精神,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改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人民生活水平,财政部、商务部拟在2015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做好综合示范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着自愿原则,凡有意愿参加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县(不含市辖区和2014年已经入选的7个国家级示范县,下同),自愿申报。 

二、申报内容 

1.总体方案。本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总体方案,包括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工作时间节点等内容。 

2.政策环境。本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发展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文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职责情况。 

3.基础条件。本县农村公路、邮路、通信情况,互联网村级覆盖率及在全国的排名情况;县域电子商务指数及在全国的排名情况;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网销与网购金额、顺逆差等,电商服务企业、协会运作情况;农特产品资源及优势产业等情况。 

4.物流配送解决方案。本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情况和解决方案,邮政快递企业、快递收派货数量等情况;“万村千乡”、邮政、供销、商贸等传统农村商品流通企业电商应用情况。 

三、申报程序 

县人民政府申请,省辖市由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的县进行竞争性选择,并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提交推荐报告。省直管县、财政直管县由县人民政府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直接申报。 

四、推荐名额 

根据各省辖市辖区县的数量,推荐名额为:郑州市、开封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可推荐1-2个,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可推荐2-3个。济源市、省直管县直接申报。 

各省辖市推荐申报示范县要重点从革命老区县中选择。既是革命老区又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要优先支持。上报的示范县请按竞争性选择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省商务厅、财政厅将组织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推荐上报商务部、财政部的示范县。 

六、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充分发挥邮政点多面广、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合一及普遍服务的优势,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示范县申报方案要明确县政府与邮政等物流企业的合作方式与资金补贴额度。 

2、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支持为发展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 

3、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县、乡、村政府机关、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有关工作要符合中央和地方关于培训的相关规定。 

4、示范县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平台建设及购买流量支出。如有违反的,将取消综合示范县资格,收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附件: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申报条件和要求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示范县基本条件 

(一)机构健全,政策配套。县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建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机制和班子,制定了本地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县商务部门配备精干专职人员,有能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示范县要出台相应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配套扶持政策,能有效整合县域内商务、交通、农业、邮政、供销、移动、联通、广电等网络资源,营造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较好。交通、通信、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较完备,公路、有线宽带、无线网络基本实现“村村通”;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等相对丰富或者优势产业明显,农村人口相对集中;拥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流通企业、邮政、快递和电商服务企业,初步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链条。 

(三)农村流通网络比较健全。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邮政、供销等为主的商贸流通网络基础条件较好,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直营店体系比较完善,覆盖全县70%以上的乡镇。 

(四)有一批电子商务实施主体。拟实施的项目明确具体,符合政策支持方向,项目建设数量符合县域实际,具有一定规模;实施电子商务的企业有积极性和较强投资能力。 

二、申报材料 

(一)县人民政府申请报告。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安排情况、时间进度安排、推进措施、人员培训等内容。 

(三)当地农村配送网络和物流快递业发展现状、入驻县城快递企业、全县物流快递收派货数量等情况,以及当前物流快递平均成本;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解决方案。 

(四)当地政府对本地电子商务发展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文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职责情况。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基础条件,即当地公路、邮路、通信、互联网使用情况、覆盖率及在本省的排名情况,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人口数量和农特产品资源及优势产业等情况;面向农村的商贸流通网络建设情况,电商平台建设情况,当地组建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及其运作情况。 

(六)当地实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情况等。 

(七)县人民政府作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责任主体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