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相关部门对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 严查无证经营、三无产品

16.08.2018  20:55

为助力提升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郑州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四轮电动汽车经销商及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8月16日下午,记者在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时了解到,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整治的重点是: 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出厂检验等内容。加强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提高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据工商质监职责坚决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逾期未改正的,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具体整治的方法是:开展对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强制性认证有关要求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对未经认证生产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和违法生产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无标生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依法依规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工作。规范经营主体,严禁无照经营。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机动车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经营主体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清理规范生产、销售、维修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发放告知书,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加强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管理。摸清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底数,依法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适时开展约谈,提高经营者责任意识。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以专业批发市场、专营店为重点,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商品,加大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对抽检发现的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不合格项目严格落实通报制度,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抽查检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治理。严厉查处销售、维修经营者超经营范围非法为消费者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行为。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或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取缔。同时,还要严厉查处违法广告、商标侵权以及仿冒、傍名牌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维权,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的举报做到及时受理,迅速予以查实和处理。

据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经调查,该辖区内目前共有电动车经销商105户,维修商62户。在此次的专项整治中,该局首先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家喻户晓,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目前,该局已分批召集经销商和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发放行政告知书105份,检查经销商80多家。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