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遇事故电动车被拖走 取车被要求出示发票

02.11.2015  10:54

  河南商报记者 彭大龙 程亚龙

  昨天,邹女士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一个多月前,她骑电动车被撞,当时双方车辆均被交警部门拖走。近日,邹女士打算领回电动车时却被告知需提供购车发票。“发票早丢了,我该怎么办?

  对方全责的事故

  她却领不回自己的电动车

  “别人全责的事故,我却搭进去了自己的电动车。”昨天上午,郑州市民邹女士称,9月20日,她骑电动车在路上正常行驶时,被一辆掉头的金杯货运车撞上,当时双方协商不成,车辆均被郑州市交巡警六大队民警扣留、拖走。

  事发后,她接到通知,金杯车违章行驶,被判全责,她可以到交警队的停车场将电动车领走。9月23日她丈夫去推车时,却遇到了麻烦。

  “民警说,必须出示电动车的购车发票,才能领到车。”这下难住了邹女士的丈夫张先生,电动车是三年前购买的,发票早已经丢失。

  随后,张先生又来到当初买电动车的商店补开发票,谁知商店早已拆迁搬走。由于一个多月无法使用电动车,张先生无奈,只好向河南商报记者求助。

  张先生称,要想得到应有赔偿,必须自己先修电动车,然后拿发票找肇事车主,对方才能赔偿,可现在电动车推不出来。

   电动车发票丢失

  得到就职单位开具证明

  昨天上午9点,河南商报记者与张先生夫妇到交警六大队询问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责方必须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而且三者缺一不可,若发票遗失,需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方能办理。

  工作人员说,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目的是为了证明提车人是车辆的所有人。

  “邹女士的情况需要到就职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拿估价单到停车场估价、提车。”该工作人员说。随后,记者又跟随邹女士到其所在单位开具了证明。

  上午11点,张先生夫妇赶到停车场,见到了自己的爱车。“车的外壳、踏板都已损坏,估计损失580元。”邹女士说。

  “还要到交警队开具提车条才能提车。一次对方全责的事故,却费了我们不少劲儿。”邹女士说。昨天下午,邹女士拿着相关证明顺利将车从停车场提出。

  【建议】

  购车发票别弄丢了

  郑州市交巡警六大队崔警官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车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即使购买的是二手电动车,也需向卖家索要相关票据,以备不时之需。

  他还提醒,如果销售车辆商店搬迁,市民无法找到,可到本地该品牌售后服务中心补开发票。

            (河南商报)